其他权益工具投资是指企业购入的,不以控制、共同控制被投资单位或对被投资单位实施重大影响为目的,且在活跃市场上没有报价、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性投资。这类投资通常按照金融工具准则进行会计处理。
确定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初始成本的方法如下:
首先,初始成本应当包括取得该投资时支付的价款(即购买价格),以及直接归属于该项投资的相关交易费用,如手续费、佣金等。这里需要注意的是,交易费用不包括那些为获取融资而发生的费用或企业合并中发生的直接相关费用。
其次,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如果购入的投资工具附有应收利息或者股利,则这部分金额应该从初始成本中扣除。例如,若企业在非付息日购买债券投资,并且该债券在购买时已经累计了一定期间的未支付利息,那么这部分已累积但尚未收取的利息应单独确认为一项资产(即应收利息),而不是计入其他权益工具投资的成本。
最后,对于外币交易形成的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在初始确认时应当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将外币金额折算成记账本位币。如果后续期间因汇率变动导致的汇兑差额,则应调整该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并计入当期损益。
总之,确定其他权益工具投资的初始成本是一个综合考量支付价款、相关交易费用、应收项目以及外币折算等多个因素的过程。企业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准确计算并记录这些信息,以确保会计处理的真实性和准确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