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有至到期投资是指企业有明确意图并有能力持有至到期日的投资,通常指债券投资。这类投资在初始确认时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并将交易费用计入初始成本。后续计量则采用摊余成本法。
首先,在初始确认阶段,企业在取得持有至到期投资时,应当按其公允价值加上相关交易费用作为初始入账金额。这里的公允价值是指购买价格或发行价格减去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领取的债券利息;交易费用包括支付给代理机构、咨询公司等为获得该金融资产而发生的手续费和佣金。
其次,在后续计量过程中,持有至到期投资应采用摊余成本法进行计量。这意味着企业需要定期计算并确认利息收入或损失。具体来说,企业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应当以实际利率为基础,根据持有至到期投资的账面余额(即初始入账金额减去已偿还本金和累计计提的减值准备)与按合同规定的名义利率计算出的应计利息之间的差额来调整其账面价值,并确认相应的利息收入。如果发生减值,则需计提减值损失。
最后,当企业因出售、赎回等原因终止确认持有至到期投资时,应将该金融资产的账面余额与其处置价款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需要注意的是,在实际操作中,企业还需要根据会计准则的要求对持有至到期投资进行定期评估,确保其分类符合标准。如果发现某项投资不再满足持有至到期的标准,则需将其重新分类,并按照相应的会计处理方法调整账面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