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有待售资产是指企业打算出售或准备在近期处置,并且其出售极有可能在未来一年内完成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这项认定对于企业的财务报表具有重要影响,因为它涉及到资产价值的评估和报告方式的变化。以下是持有待售资产的主要认定标准:
1. 企业管理层应当已经作出出售该资产或处置组的战略决策,并且这种决策已经得到企业内部最高管理层(如董事会)的正式批准。
2. 出售计划应该具有高度的确定性,即企业必须有明确的买家和销售协议,或者有足够的证据表明在可预见的时间内能够找到合适的买家。这通常意味着企业在近期内已经开始或准备开始与潜在买家进行实质性谈判。
3. 该资产或处置组预计能够在当前状况下,在一年内完成出售过程。这里的一年是指从企业将该项非流动资产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之日起计算的一段时间,而非报告期末。
当满足上述条件时,企业应将符合条件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重新分类为持有待售,并在财务报表中单独列报。此外,在确定持有待售资产的价值时,需要考虑其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以较低者作为报告价值。
需要注意的是,一旦某项非流动资产被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后,则不应再对其计提折旧或摊销,并且后续计量应采用成本模式。如果最终未能在预计时间内完成销售或者企业决定不再出售该资产,则需重新评估其状态并可能需要调整账面价值。
总之,在实际操作中,对于是否将某项非流动资产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企业应当基于实际情况谨慎判断,并严格按照相关会计准则的要求进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