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长期股权投资的后续计量过程中,采用权益法时需要对投资成本进行一系列调整。这些调整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在初始确认后,企业应根据其在被投资单位净利润中所占份额来调整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当被投资单位实现盈利时,投资方需按照持股比例计算出自己应享有的那部分利润,并将其计入“长期股权投资”科目下相应的明细账户;反之,则减少该明细账户的金额。
其次,如果被投资单位发生亏损,且预计未来无法获得足够的收益来弥补这部分损失,则投资企业需要按其持股比例确认亏损并相应地冲减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但需要注意的是,在这种情况下,调整后的账面价值不应低于零。
此外,对于被投资单位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分配,投资者应当将其作为当期的投资收益进行处理,并相应减少“应收股利”科目余额以及“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值。
最后,若因追加投资或其他原因导致对同一被投资企业的持股比例发生变化,则需要根据新的持股比例重新计算应享有的净资产份额。此时可能涉及到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的增减变动,同时也需调整相应的权益项目。
总之,在运用权益法进行后续计量时,企业应当密切关注被投资单位的经营状况和财务表现,并及时作出相应会计处理,以确保报表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