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税务机关在涉税服务相关法律中承担举证责任的情况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在税务争议案件中,当纳税人对税务机关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提出异议时,税务机关应当就其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合理性提供证据。例如,如果纳税人认为税务机关核定的应纳税额有误,或者对其采取的税收保全措施不合理,则税务机关需要提供相应的法律依据和事实根据来证明自己的决定是正确的。
其次,在税务稽查过程中,若税务机关发现纳税人存在偷税漏税等违法行为并拟对其进行处罚时,也必须承担举证责任。这包括但不限于:证明纳税人有故意或过失的行为;证明纳税人的行为造成了国家税收损失;以及证明所采取的行政处罚措施符合法律规定且适当。
此外,在涉及行政复议和诉讼的过程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相关规定,作为被告方的税务机关同样需要承担举证责任。即在法院审理过程中,税务机关需对其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提供充分的事实证据与法律依据,并证明该行政行为符合法定程序要求。
总之,在涉税服务相关的法律事务中,税务机关承担着重要的举证责任,以确保其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和正当性,维护国家税收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