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周年

广告费有无限额规定?

来源: 正保会计网校 编辑:正小保 2025/11/06 21:30:33  字体:
在税法中,针对企业发生的广告费用确实存在一定的限额规定。根据现行的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的规定,企业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可以按照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15%的部分进行扣除;超过部分则准予结转以后年度扣除。

具体来说,如果企业在一个会计年度内发生的符合条件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用总额超过了该年度销售收入的15%,那么超出比例的那部分费用不能在当期全部作为税前扣除项目。但是,这部分未被扣除的超额费用可以向后无限期结转,在未来的企业所得税申报中继续申请扣除,直到完全抵扣完毕为止。

需要注意的是,“销售(营业)收入”是指企业因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等日常经营活动而取得的所有收入总和。此外,这里提到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必须是与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直接相关的,并且需要有合法有效的凭证作为证明材料。

此规定旨在合理控制企业在市场推广方面的支出,同时鼓励企业持续关注成本效益比,促进资源的有效配置。对于不同行业或特定情况下的特殊规定,建议参考最新的税收政策文件或者咨询专业的税务顾问获取准确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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