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5周年

撤销权行使的时间限制?

来源: 正保会计网校 编辑:正小保 2025/10/01 15:18:31  字体:
在涉税服务相关的法律法规中,对于撤销权的行使时间有着明确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条文的规定,税务机关或纳税人如果认为已经生效的具体行政行为存在违法或者不当的情形,可以依法申请撤销该具体行政行为。
1. 对于税务机关而言,若发现其作出的决定有误,可以在任何时候主动予以更正。但是,对于涉及减税、免税等利益给予的行为,如果是因为纳税人的虚假申报等原因导致,则不受此限制,税务机关有权在发现后及时纠正错误。
2. 纳税人对税务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自己权利被侵害之日起六十日内向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上一级税务机关申请复议;也可以直接选择提起诉讼。如果选择了先进行行政复议,则必须在收到复议决定书后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3. 特别需要注意的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五十二条规定,因不可抗力或者客观情况变化导致无法按时履行纳税义务的,纳税人应当及时报告税务机关,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经批准后可适当延长申报期限和缴税期限,但这并不意味着撤销权行使时间的延长。

综上所述,在涉税服务中关于撤销权的行使时间限制主要取决于具体情形的不同而有所差异。作为会计从业者或者纳税人在遇到此类问题时应当及时咨询专业律师或相关机构以确保自身权益不受损害。

直播公开课

    还没有符合您的答案?立即在线咨询老师 免费咨询老师
    相关资讯
      相关课程推荐
        快速问答
            速问速答

        没有找到问题?直接来提问

        查看更多 相关问题

          Copyright © 2000 - www.fawtography.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北京正保会计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京B2-20200959 京ICP备20012371号-7 出版物经营许可证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44457号

          恭喜你!获得专属大额券!

          套餐D大额券

          去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