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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付税款法和资产负债表债务法的区别?

来源: 正保会计网校 编辑:正小保 2025/09/27 14:08:01  字体:
应付税款法与资产负债表债务法是两种不同的会计处理方法,它们在税务会计中有着重要的应用。这两种方法的主要区别在于确认递延所得税的时点和方式不同。

首先,应付税款法主要是指企业在计算应交税费时,直接根据当期实现的利润总额乘以适用税率来确定,而不考虑由于会计准则与税收法规之间存在的差异所导致的时间性差异。这种方法下,企业仅在实际发生纳税义务时才确认相应的所得税费用,因此不会产生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

而资产负债表债务法则是基于权责发生制原则,要求企业在编制财务报表时充分考虑会计利润和应税所得之间的暂时性差异,并据此计算出递延所得税。具体来说,在此方法下,企业需要定期评估其各项资产、负债的账面价值与计税基础之间存在的差异(即暂时性差异),并根据适用税率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这样做的目的是使财务报表能够更准确地反映企业的经济状况。

总结而言,应付税款法关注的是当期应缴纳的实际税额;而资产负债表债务法则更加注重对未来期间税收影响的预估和计量,通过调整递延所得税来实现会计利润与应税所得之间的匹配。在实际操作中,资产负债表债务法更能体现权责发生制原则的要求,也更符合国际财务报告标准(IFRS)的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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