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现行的税收法律法规,烈士家属所获得的抚恤金是属于免税范围内的。具体来说,《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四条明确规定了以下几种情况下的收入可以免征个人所得税:其中包括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的补贴、津贴;福利费、抚恤金、救济金等。
对于烈属而言,他们所获得的抚恤金主要是为了帮助其家庭在失去主要经济支柱后能够维持基本生活需要而设立的一种社会保障措施。这类款项具有很强的社会公益性质和救助目的,因此被纳入了免税项目之中。
此外,《烈士褒扬条例》等相关法规也进一步强调了对烈属权益保护的重要性,并规定了多项优待政策,其中就包括了抚恤金的发放与使用等方面的内容。这些政策旨在体现国家和社会对于牺牲在保卫国家安全、维护社会稳定等重大任务中的人员及其家庭成员的高度尊重和深切关怀。
综上所述,在现行法律框架下,烈属所获得的抚恤金是不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的。但需要注意的是,随着法律法规的不断完善和发展,具体条款可能会有所调整或变化,因此建议关注最新的政策动态以获取最准确的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