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国际税收领域,"相互协商程序"是税收协定中的一项重要条款,它主要用于解决跨国纳税人与缔约国之间因执行税收协定而产生的争议问题。具体来说,这一机制可以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 解决双重征税问题:当同一笔收入或财产收益同时被两个或多个国家按照各自的国内法规定征收所得税时,可能导致对纳税人的不公平待遇。通过相互协商程序,相关国家税务机关可以就如何消除这种双重征税达成一致意见。
2. 处理税收协定解释与适用上的分歧:在实际操作中,不同国家对于同一税收协定条款的理解可能存在差异,这可能会影响到跨国纳税人应享受的税收优惠或减免政策。此时,双方可以通过协商来澄清相关条款的确切含义及其正确应用方式。
3. 协调转让定价争议:针对关联企业之间的交易价格是否符合独立交易原则的问题,如果涉及两个以上国家,则需要通过相互协商程序来解决可能存在的转让定价调整争议,确保各方利益得到合理平衡。
4. 防止滥用税收协定的行为:当发现有第三方利用某一税收协定漏洞试图规避应缴纳的税款时,缔约国之间可以通过启动相互协商程序共同商讨对策,以维护国际税收秩序和公平性。
总之,“相互协商程序”是解决跨国税务争议的有效途径之一,对于保障纳税人权益、促进国际合作具有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