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国,根据现行的个人所得税法规定,对于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和特许权使用费所得等综合所得采取预扣预缴的方式。其中,工资薪金所得适用的是七级超额累进税率,而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以及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则采用固定的20%比例税率或按次征收的方式。
具体来说:
1. 工资薪金所得的预扣预缴税率分为7档,分别是3%、10%、20%、25%、30%、35%和45%,根据纳税人的月度收入减去起征点后的应纳税所得额来确定适用的具体税率。例如,如果某个月您的工资扣除五险一金和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后剩余的部分不超过3,000元,则您只需要按照3%的税率缴纳个人所得税;而当这个数额超过80,000元时,则需要按45%的最高档税率缴税。
2. 对于劳务报酬所得,如果每次收入不超过4,000元的,减除费用800元后计算应纳税所得额;超过4,000元的,减除20%的费用后计算。这部分收入适用20%的比例税率,但如果全年累计应纳税所得额达到一定标准,则可以按照综合所得税率表来计算最终税款。
3. 稿酬所得和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也采取类似的处理方式,即先按相应规则扣除一定比例或定额费用后,再适用20%的比例税率。其中稿酬所得还可以享受减征70%的优惠。
综上所述,预扣预缴税制中主要涉及到的是工资薪金所得的七级超额累进税率以及其它几类收入所采用的固定比例税率。不同类型的收入在预扣预缴时会依据其特点采取不同的计算方法和适用税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