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企业改制过程中涉及到房产转移时,对于契税的处理需要依据国家税务总局的相关规定。通常情况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当企业发生合并、分立等情形,并且原企业的投资主体存续,在改制重组后的公司中所占股份比例超过50%,并且改制后的企业承受了原企业土地、房屋权属的,可以享受免征契税的政策。但是需要注意的是,这一优惠政策适用的具体条件可能会因地区而异,具体操作时还需要结合当地税务机关的实际执行标准。
此外,如果企业在改制过程中通过股权转让方式转移房产,由于股权本身并不属于契税的征收范围,因此在股权转让环节通常不涉及契税问题。但若因股权转让而导致企业控制权发生变化,并且涉及到土地、房屋等实物资产的所有权或使用权转让,则可能需要根据实际情况判断是否应当缴纳契税。
总之,在处理此类问题时,建议详细咨询当地税务机关,了解最新的税收政策和具体的操作流程,以确保合法合规地完成房产转移过程中的契税申报与缴纳工作。同时也要注意保存好相关合同、协议等证明材料,以便于日后可能出现的税务审查或争议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