存货披露要求主要包括企业在财务报表中对存货的信息进行详尽和准确的报告。根据中国的企业会计准则以及国际财务报告标准,企业需要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存货,并且在附注中提供额外的详细信息以帮助报表使用者理解企业的财务状况。
首先,在资产负债表中,存货应当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两者之中较低者计量。这里的成本是指取得存货时的实际成本,而可变现净值则是指预计售价减去至完工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
其次,在报表附注部分,企业需要披露以下信息:
1. 存货分类:如原材料、在产品、产成品等。
2. 计量基础:说明存货的具体计量方法是采用加权平均法还是先进先出法(FIFO)等。
3. 期末存货的账面价值和期初余额,以及这两者之间的差异原因分析。
4. 已计提但尚未转销的存货跌价准备金额及其变动情况。
5. 对于特定类型的存货,如生物资产或房地产开发项目中的存货,还需要披露其特殊处理方法。
6. 任何重大的承诺事项或其他可能影响未来期间内存货价值的因素。
此外,如果企业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计量某些存货,则还需额外提供有关该选择的理由及其对财务状况的影响说明。通过这些详细的披露要求,可以确保投资者和其他利益相关方获得足够的信息来评估企业的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