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人会议是破产程序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其主要目的是保护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并确保破产程序公正、透明地进行。债权人会议的主要职责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审议和表决债务人财产的管理和变价方案:当企业进入破产程序后,需要对企业的资产进行合理的管理和处置以偿还债务。债权人会议有权审议并投票决定这些方案。
2. 决定是否接受债务人的和解申请或重整计划:如果债务人在破产过程中提出与主要债权人达成协议或者制定企业重组的提议,那么必须经过债权人会议的同意才能生效。
3. 选举产生债权人委员会成员:在某些情况下,为了更好地监督破产程序的执行情况,可能会从全体债权人中选出部分代表组成债权人委员会。这些委员通常由债权人会议选举产生,并负责日常监督工作。
4. 监督管理人履行职责的情况:债权人会议有权对管理人在处理债务人财产及事务时的行为进行监督和检查,确保其按照法律规定以及债权人会议的决议行事。
5. 讨论并决定其他与破产程序相关的重要事项:例如债权申报、确认债权数额等。此外,在必要时还可以就有关问题向法院提出建议或意见。
总之,通过行使上述职责,债权人会议能够有效地维护全体债权人的利益,并促进破产程序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