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5周年

哪些支出不能扣除?

来源: 正保会计网校 编辑:正小保 2025/08/31 12:36:33  字体:
根据我国现行税法的规定,企业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并非所有的支出都可以从收入中扣除。有部分支出是被明确列为不可扣除的,具体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
1. 非经营性支出:企业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活动无关的各项支出,如个人消费、罚款、滞纳金等。
2. 资本性支出:指用于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或购买股票债券等资本性质的投资所支付的款项。这类支出应当计入相关资产的成本,在后续期间通过折旧摊销等方式逐步扣除,而不能一次性在发生当期全额扣除。
3. 企业所得税以外的其他税收及其附加费:比如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等,这些税费已经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之前从收入中扣除了,因此不能再作为成本费用进行重复扣除。
4. 超过规定标准或限额的支出:例如职工福利费用、业务招待费、广告宣传费等如果超过了国家规定的比例或者数额,则超出部分不得在税前扣除。
5. 未经税务机关批准的捐赠支出:企业向公益慈善机构或其他社会团体进行的捐赠,只有经过法定程序并取得合法票据的部分才能按规定比例限额内予以扣除。
6. 其他按照法律法规规定不能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作为成本费用扣除的各项支出。

企业在日常经营活动中应当严格遵守税法及相关财务会计准则的要求,正确区分可扣与不可扣项目,确保税务申报的真实性和合法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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