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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税务师《税收相关法律》知识点:书面证言(5.7)

来源: 正保会计网校论坛 编辑: 2015/05/07 16:33:40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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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5年CTA备考已经开始,为了帮助参加2015年注册税务师考试的学员巩固知识,提高备考效果,正保会计网校精心为大家整理了注册税务师《税收相关法律》考试科目的知识点,希望对广大考生有所帮助。

注册税务师《税收相关法律》知识点:书面证言(5.7)

书面证言

  在下列情况下,经人民法院允许,当事人可以提交“书面证言”(不出庭作证):

  ①当事人在行政程序或者庭前证据交换中对证人证言无异议的;

  ②证人因年迈体弱或者行动不便无法出庭的;

  ③证人因路途遥远、交通不便无法出庭的;

  ④证人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意外事件无法出庭的;

  ⑤证人因其他特殊原因确实无法出庭的。

  有下列情形之一,“原告或者第三人”可以要求相关行政执法人员作为证人出庭作证:

  ①对现场笔录的合法性或者真实性有异议的;

  ②对扣押财产的品种或者数量有异议的;

  ③对检验物的物品取样或者保管有异议的;

  ④对行政执法人员的身份的合法性有异议的;

  ⑤需要出庭作证的其他情形。

  说明: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正保会计网校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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