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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考信息
2015年CTA备考已经开始,为了帮助参加2015年注册税务师考试的学员巩固知识,提高备考效果,正保会计网校精心为大家整理了注册税务师《税法二》考试科目的知识点,希望对广大考生有所帮助。

耕地占用税
耕地占用税,是对占用耕地建房或从事其他非农业建设的单位和个人,就其实际占用的耕地面积征收的一种税,它性于对特定土地资源占用课税。
特点:
1、兼具资源税与特定行为税的性质
2、采用地区差别税率
3、在占用耕地环节一次性课征
征税范围:国家所有和集体所有的耕地。
税额计算: 应纳税额=实际占用耕地面积(平方米)*适用定额税率
税率:地区差别定额税率,最多不得超过规定税额的50%
征收管理:经批准占用耕地的,纳税义务时间为纳税人收到土地管理部门办理占用农用地手续通知的当天;未批准占用的为实际占用的当天。
说明: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正保会计网校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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