扫码下载APP
及时接收最新考试资讯及
备考信息
2015年CTA备考已经开始,为了帮助参加2015年注册税务师考试的学员巩固知识,提高备考效果,正保会计网校精心为大家整理了注税考友在论坛上分享的注册税务师《税收相关法律》考试科目的学习笔记,以下是关于“行政诉讼被告”的知识,希望对广大考生有所帮助。

行政诉讼被告的特殊性
1.对原告的诉讼请求没有反诉权;
2.承担被诉具体行政行为“合法性”的举证责任;
3.有权执行或者改变被诉的具体行政行为。
(1)被告作出具体行政行为进入诉讼程序后,如果认为自己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合法,则被告“可变更具体行政行为”。
(2)被告在一审期间改变被诉具体行政行为的,应当书面告知人民法院。如果原告坚持不撤诉,不影响人民法院对“原具体行政行为”的审查。
说明: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正保会计网校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

正保会计网校2015年注册税务师考试网上辅导热招中,为帮助广大考生提前备考,2015年新课已经开通,即报即学!
Copyright © 2000 - www.fawtography.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北京正保会计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京B2-20200959 京ICP备20012371号-7 出版物经营许可证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44457号
套餐D大额券
¥
去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