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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税务师考试《税收相关法律》知识点:行政复议的基本原则

来源: 正保会计网校论坛 编辑: 2015/03/30 17:15:16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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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CTA备考已经开始,为了帮助参加2015年注册税务师考试的学员巩固知识,提高备考效果,正保会计网校精心为大家整理了各位学友在网校论坛分享的注册税务师《税收相关法律》考试科目的知识点,希望对广大考生有所帮助。

注册税务师考试《税收相关法律》知识点:行政复议的基本原则

行政复议的基本原则

  (一)合法原则

  1、履行行政复议职责的主体应当合法

  2、审理复议的依据应当合法

  3、审理复议案件的程序应当合法

  (二)公正原则

  1、行政机关应当从合法性和合理两方面审查被申请具体行政行为, 对违法的具体行政行为应当予以撤销或者确认违法,对明显不当的具体行政行为依法变更,必时要,还可以责令被申请人重新作出具体行政行为。

  2、行政复议机关应当查明所有与案件有关的事实,并作出准确的定性。对被申请的具体行政行为的所适用的法律依当作出准确判断。对于不确定的法律概念,应当根据立法目的和立法的指导思想作出公正的解释

  3、  行政复议机关应当公正、合理地行使行政复议裁量权,这是行政复议决定公正、合理的基本保证

  (三)公开原则

  1、行政复议过程公开

  2、行政复议依据公开

  3、复议的结果和作出决定的理由公开

  (四)及时原则

  1、受理复议申请

  2、复议案件的审理要严格遵守审理期限的规定

  3、作出行政复议决定应当及时

  4、对复议当事人不履行复议决定的情况,复议机关应当及时处理

  (五)便民原则

  (六)禁止不利变更原则

说明: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正保会计网校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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