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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方便备战2014年注册税务师考试的学员,正保会计网校将论坛中注册税务师版块学员们分享的经典知识点进行了整理,希望对广大考生有所帮助,祝大家梦想成真!
第二章增值税
申报与缴纳-纳税期限
(一)纳税期限:1日、3日、5日、10日、15日、1个月、1季度。
【注】以一季度为纳税期限的,仅适用于小规模纳税人。
(二)报缴税款期限:以月(季)纳税,自期满之日起15日内。
(三)进口货物:海关填发缴款书之日起15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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