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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注册税务师考试《税务代理实务》预习:企业所得税基本规定

来源: 正保会计网校 编辑: 2014/01/22 16:16:38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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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4年注册税务师考已经开始,为了帮助参加2014年注册税务师考试的学员巩固知识,提高备考效果,正保会计网校精心为大家整理了注册税务师考试各科目知识点,希望对广大考生有所帮助。

第九章 所得税纳税申报和纳税审核

知识点一:企业所得税基本规定

(一)纳税人

1.法人所得税制,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不适用企业所得税法

2.将纳税人分为“居民企业”和“非居民企业”。居民企业就来源于中国境内外的所得纳税

3.所得来源地的规定

(二)征税对象

企业的生产经营所得、其他所得和清算所得。

(三)税率

种类
税率
适用范围
基本税率
25%
1)居民企业
(2)在中国境内设有机构、场所且取得的所得与机构、场所有联系的非居民企业
优惠税率
20%
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
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并符合下列条件的企业:
(1)工业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10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3000万元
(2)其他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8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1000万元
15%
国家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
种类
税率
适用范围
预提所得税税率
20%(实际:10%税率)
适用于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的,或者虽设立机构、场所但取得的所得与其所设机构、场所没有实际联系的非居民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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