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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助力备战2014年注册税务师考试学员,正保会计网校论坛注册税务师版块学员们特分享了经典知识点,希望对广大考生有所帮助,祝大家梦想成真!
抵押登记
1.法定登记(强制登记)的抵押财产包括:
(1)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2)建设用地使用权;(3)以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取得的荒地等土地承包经营权;(4)正在建造的建筑物。
这些财产抵押应当办理抵押登记,采取登记要件主义。抵押权自登记之时设立。
2.自愿登记的抵押财产包括:
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正在建造的船舶、航空器;交通运输工具;其他可以抵押的财产,这些财产抵押采取登记对抗主义。
抵押权自抵押合同生效之时设立;未经登记的,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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