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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注册税务师考试《税收相关法律》练习题:申请行政复议期限

来源: 正保会计网校论坛 编辑: 2013/12/02 14:41:19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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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助力备战2014注册税务师考试学,正保会计网校论坛注册税务师版块学员们特分享了相关练习题,希望对广大考生有所帮助,祝大家梦想成真!

单选题

根据行政复议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申请行政复议期限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

A.相对人对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应当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60日内提出;但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少于60日的除外

B.行政机关作出具体行政行为未告知相对人,事后补充告知的,自相对人收到行政机关补充告知的通知之日起计算

C.除情况紧急外,相对人申请行政机关履行法定职责,行政机关未履行,且没有履行期限规定的,自行政机关收到申请满3个月起计算申请复议的期限

D.专利法规定,申请人对专利局驳回申请的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收到通知之日起1个月内,向专利复审委员会请求复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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