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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税务师考试知识点:销售商品和提供劳务混合业务

来源: 正保会计网校论坛 编辑: 2013/09/06 15:17:10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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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方便备战2014年注册税务师考试的学员,正保会计网校将论坛中注册税务师版块学员们分享的经典知识点进行了整理,希望对广大考生有所帮助,祝大家梦想成真!

销售商品和提供劳务混合业务

企业与其他企业签订的合同或协议既包括销售商品又包括提供劳务时:

(1)如果销售商品部分和提供劳务部分能够区分且能够单独计量的,企业应当分别核算销售商品部分和提供劳务部分,将销售商品的部分作为销售商品处理,将提供劳务的部分作为提供劳务处理;

(2)如果销售商品部分和提供劳务部分不能够区分,或虽能区分但不能够单独计量的,企业应当将销售商品部分和提供劳务部分全部作为销售商品进行会计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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