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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CTA备考已经开始,为了帮助参加2015年注册税务师考试的学员巩固知识,提高备考效果,正保会计网校精心为大家整理了注册税务师《税法二》考试科目各章节知识点,以下是第五章“房产税”中关于“计税依据和应纳税额的计算”知识点内容,希望对广大考生有所帮助。

第五章 房产税——第三节 计税依据和应纳税额的计算
知识点、应纳税额的计算(二)——独立地下建筑物
| 房产用途 | 应税原值 |
| 1.工业用房产 | 房屋原价的50%~60%作为应税房产原值 |
| 2.商业和其他用房产 | 房屋原价的 70%~80%作为应税房产原值 |
| 3.出租的地下建筑,按照出租地上房屋建筑的有关规定计算征收房产税。 4.地下建筑物的原价折算为房产原值的比例,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财政和地方税务部门在幅度内自行确定; |
|
【典型例题1-2013年试题单选】
某企业2012年有一处地下建筑物,为商业用途房产(房产原值80万元),10月底将其出售。当地政府规定房产税减除比例为30%,商业用途地下建筑房产以原价的70%作为应税房产原值。2012年该企业应缴纳房产税( )元。
A.3920
B.4312
C.4704
D.4820
【正确答案】A
【答案解析】应缴纳房产税=80×70%×(1-30%)×1.2%×10/12×10000=3920(元)。
说明: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正保会计网校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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