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5周年

财税实务 高薪就业 学历教育
APP下载
APP下载新用户扫码下载
立享专属优惠

安卓版本:8.8.60 苹果版本:8.8.60

开发者:北京正保会计科技有限公司

应用涉及权限:查看权限>

APP隐私政策:查看政策>

HD版本上线:点击下载>

注册税务师《税收相关法律》知识点:民事法律行为形式(06.08)

来源: 正保会计网校论坛 编辑: 2015/06/08 15:50:34  字体:

选课中心

多样班次随心选

选课中心

资料专区

备考干货任你学

资料专区

财会题库

海量题目等你练

免费题库

会计人证件照

省时省力又省钱

会计人证件照

报考指南

考试资讯一目了然

报考指南

民事法律行为的形式

  1.口头形式

  即行为人通过口头的意思表示,而使民事法律行为成立。

  2.书面形式

  即行为人以一定的文字形式进行意思表示,而使民事法律行为成立。

  包括一般书面形式和特殊书面形式。

  特殊书面形式表现为 公证形式、鉴证形式、登记形式、审批形式。

  3.录音、录像等视听资料形式

  即行为人以录音、录像等视听资料形式,进行相应的意思表示,而为民事法律行为。

  一般认为,必须有两个以上无利害关系人作为证人或者有其他证据,方可认为有效。

  4.默示形式

  即以约定或者法定的一定作为或者不作为间接表示意思的形式。

  包括沉默与推定两种形式。

  ①沉默形式 是指行为人既不用语言表示,又不用积极行为表示,而是以消极的不作为方式进行意思表示。

  不作为的默示只有在法律有规定或者行为人双方有约定的情况下,才可以视为意思表示。

  ②推定形式 是指行为人并不直接用口头形式或者书面形式进行意思表示,而是通过实施某种行为来进行意思表示。

  推定形式实际上就是通过行为人实施积极作为推定出行为人已作出要达到某种法律后果的意思表示。

2015年CTA备考已经开始,为了帮助学员巩固知识,提高备考效果,正保会计网校精心为大家整理了注册税务师《税收相关法律》考试科目的知识点,希望对广大考生有所帮助。 

 

正保会计网校2015年注册税务师考试网上辅导热招中,为帮助广大考生提前备考,2015年新课已经开通,即报即学!

2015年注册税务师考试辅导精品班招生方案

学员讨论(0
回到顶部
折叠
网站地图

Copyright © 2000 - www.fawtography.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北京正保会计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京B2-20200959 京ICP备20012371号-7 出版物经营许可证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44457号

恭喜你!获得专属大额券!

套餐D大额券

去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