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5周年

财税实务 高薪就业 学历教育
APP下载
APP下载新用户扫码下载
立享专属优惠

安卓版本:8.8.51 苹果版本:8.8.51

开发者:北京正保会计科技有限公司

应用涉及权限:查看权限>

APP隐私政策:查看政策>

HD版本上线:点击下载>

2014年注册会计师考试《经济法》练习题:诉讼时效期间

来源: 正保会计网校论坛 编辑: 2014/08/19 20:10:49  字体:

选课中心

书课题助力备考

选课中心

资料专区

硬核干货等你学

资料专区

免费题库

海量好题免费做

免费题库

会计人证件照

省时省力又省钱

会计人证件照

注会报考指南

新手提前了解

详情

  2014年注会考试将近,为了帮助广大学员备考,正保会计网校结合注册会计师的考试教材,精心为大家整理了考试各科目练习题,希望能够提升您的备考效果,祝您学习愉快!

  单项选择题

  2008年1月1日,甲向乙出售质量不合格的商品,并且未作任何声明。乙于2008年4月1日得知,但忙于事务一直未向甲主张权利。2008年9月20日,乙因出差遇险无法行使请求权的时间为20天。根据《民法通则》的有关规定,乙请求人民法院保护其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是( )。

  A.2008年4月1日至2009年4月1日

  B.2008年4月1日至2009年4月10日

  C.2008年4月1日至2009年4月20日

  D.20Q8年4月1日至2010年4月20日

  点击进入论坛参与答题>>

学员讨论(0
回到顶部
折叠
网站地图

Copyright © 2000 - www.fawtography.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北京正保会计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京B2-20200959 京ICP备20012371号-7 出版物经营许可证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44457号

恭喜你!获得专属大额券!

套餐D大额券

去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