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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权平均单价咋计算呢?

来源: 正保会计网校 编辑:正小保 2026/05/26 08:00:01  字体:
加权平均单价是一种在会计核算中常用的计算存货单位成本的方法,它综合考虑了不同批次存货的数量和成本,能更合理地反映存货的平均成本水平。加权平均单价的计算方法分为月末一次加权平均法和移动加权平均法,以下为你详细介绍这两种方法的计算方式。

月末一次加权平均法是指以本月全部进货数量加上月初存货数量作为权数,去除本月全部进货成本加上月初存货成本,计算出存货的加权平均单位成本,以此为基础计算本月发出存货的成本和期末存货的成本的一种方法。其计算公式为:存货单位成本=[月初库存存货的实际成本+∑(本月各批进货的实际单位成本×本月各批进货的数量)]÷(月初库存存货数量+本月各批进货数量之和)。例如,某企业月初有甲材料300千克,单价为20元,本月5日购入甲材料200千克,单价为22元,15日又购入甲材料400千克,单价为23元。则甲材料的加权平均单价=(300×20+200×22+400×23)÷(300+200+400)=(6000+4400+9200)÷900 =19600÷900≈21.78元/千克。

移动加权平均法是指以每次进货的成本加上原有库存存货的成本,除以每次进货数量与原有库存存货的数量之和,据以计算加权平均单位成本,作为在下次进货前计算各次发出存货成本依据的一种方法。其计算公式为:存货单位成本=(原有库存存货的实际成本+本次进货的实际成本)÷(原有库存存货数量+本次进货数量)。比如,某企业库存A商品100件,单价10元,本月5日购入A商品200件,单价11元,此时A商品的移动加权平均单价=(100×10+200×11)÷(100+200)=(1000+2200)÷300 =3200÷300≈10.67元/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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