境外企业是否为资源税纳税人需要分情况来看。
资源税是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管辖的其他海域开发应税资源的单位和个人征收的一种税。从资源税的定义来看,关键在于是否在我国领域和管辖海域开发应税资源。
如果境外企业在我国领域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管辖的其他海域开发应税资源,那么它就属于资源税的纳税人。例如境外企业在我国沿海大陆架进行石油、天然气等资源的开采活动,这些石油、天然气属于应税资源,此时该境外企业就需要按照我国资源税的相关规定缴纳资源税。这是因为资源税的征收范围涵盖了我国境内的应税资源开发行为,无论开发主体是境内企业还是境外企业,只要在规定的范围内开发应税资源,都要履行纳税义务。
然而,如果境外企业不在我国领域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管辖的其他海域开发应税资源,比如在境外其他国家或地区进行资源开发,那么它就不是我国资源税的纳税人。因为我国资源税的征收具有地域限制,仅针对在我国特定区域内的资源开发行为。境外企业在境外的资源开发活动,应按照当地国家或地区的税收法规来缴纳相应的税费,而与我国的资源税无关。
综上所述,境外企业是否为资源税纳税人取决于其是否在我国领域和管辖海域内开发应税资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