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会计处理中,研究阶段的费用入账需要遵循一定的会计准则和原则。研究阶段是指为获取并理解新的科学或技术知识等进行的有计划的调查。这个阶段的特点是具有探索性,为进一步的开发活动进行资料及相关方面的准备,在这一阶段不会形成阶段性成果。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企业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研究阶段的支出,应当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具体的入账处理步骤如下:
当企业在研究阶段发生各项费用时,比如研发人员的工资、研发设备的折旧、研发过程中消耗的原材料等。对于研发人员的工资,企业应根据工资计算表,借记“研发支出 - 费用化支出”科目,贷记“应付职工薪酬”科目。在实际发放工资时,借记“应付职工薪酬”,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
对于研发设备的折旧,按照确定的折旧方法计算出折旧额后,借记“研发支出 - 费用化支出”,贷记“累计折旧”科目。
当消耗原材料时,根据领用原材料的成本,借记“研发支出 - 费用化支出”,贷记“原材料”科目。
在会计期末,也就是每个月月末,企业需要将“研发支出 - 费用化支出”科目的余额全部转入“管理费用”科目,借记“管理费用”,贷记“研发支出 - 费用化支出”。这样处理的原因是研究阶段的支出具有很大的不确定性,无法保证能够为企业带来未来经济利益,所以将其费用化,计入当期损益,以真实反映企业的经营成果。
例如,某企业在研究阶段发生研发人员工资 10 万元,设备折旧 5 万元,原材料消耗 3 万元。则会计分录如下:
发生工资时:
借:研发支出 - 费用化支出 100000
贷:应付职工薪酬 100000
发生设备折旧时:
借:研发支出 - 费用化支出 50000
贷:累计折旧 50000
消耗原材料时:
借:研发支出 - 费用化支出 30000
贷:原材料 30000
月末结转时:
借:管理费用 180000
贷:研发支出 - 费用化支出 18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