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向购买中合并成本的计算是一个较为复杂但关键的问题。在反向购买里,法律上的子公司(也就是会计上的购买方)需要确定其合并成本。
首先,要明确反向购买的基本概念。反向购买是指发行权益性证券的一方因其生产经营决策在合并后被参与合并的另一方所控制,那么发行权益性证券的一方虽然在法律上是母公司,但在会计上被认定为被购买方,参与合并的另一方在法律上是子公司,在会计上是购买方。
计算合并成本时,通常以法律上子公司(会计上购买方)如果以发行权益性证券的方式为获取在合并后报告主体的股权比例,应向法律上母公司(会计上被购买方)的股东发行的权益性证券数量与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计算的结果来确定。
具体来说,第一步要确定会计上购买方如果要获得与合并后实际持股比例相同的股权,需要发行多少股股票。这就需要结合法律上母公司的原股东在合并后所持有法律上母公司的股权比例等因素来计算。假设法律上母公司原股东在合并后持有法律上母公司 60%的股权,会计上购买方原发行在外的股份数为 1000 万股,那么为了达到与合并后相同的控制地位,会计上购买方需要发行的股份数可以通过一系列计算得出。
第二步,确定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这个公允价值一般可以参考同类证券在活跃市场上的报价等方式来确定。如果没有活跃市场报价,也可以采用估值技术等合理方法进行估计。
最后,将计算得出的应发行的权益性证券数量乘以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就得到了反向购买的合并成本。例如,计算得出会计上购买方应发行 500 万股,权益性证券公允价值为每股 20 元,那么合并成本就是 500×20 = 10000 万元。
需要注意的是,在实际操作中,合并成本的计算要严格遵循相关会计准则和规定,并且要结合具体的交易情况和市场环境等因素进行准确判断和计算,以确保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和可靠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