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资产主要分为以下四类:
第一类是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这类金融资产需同时满足两个条件,一是企业管理该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是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二是该金融资产的合同条款规定,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例如,企业持有的债权投资,像购买的一些固定利率的国债,企业持有这些债券的目的主要是为了在债券持有期间收取本金和利息,在符合相关条件时就可以划分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其后续计量采用实际利率法按摊余成本进行,在存续期间按照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并调整摊余成本。
第二类是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它也有相应的条件要求,企业管理该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既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又以出售该金融资产为目标,并且该金融资产的合同条款规定,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比如其他债权投资,企业在持有这类债券时,既可能持有到期获取本金和利息,也可能在合适的时机出售债券以获取价差收益。其公允价值的变动会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处置时将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转出,计入当期损益。
第三类是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企业持有的交易性金融资产就属于此类,它主要是为了近期内出售而持有的金融资产,比如企业从二级市场购入的股票、债券、基金等,目的是通过短期的买卖获取差价收益。这类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变动会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影响企业的利润表。其会计处理相对简单,以公允价值进行初始计量和后续计量,公允价值的变动会及时反映在企业的财务报表中。
第四类是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企业可以将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且该指定一经做出,不得撤销。这种指定通常是基于企业的战略考虑等因素。该类金融资产除了获得的股利计入当期损益外,其他相关的利得和损失均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