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审计性对审计意见有着至关重要的作用,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可审计性影响审计证据的获取。当被审计单位具有良好的可审计性时,审计人员能够较为顺利地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例如,被审计单位的会计记录完整、内部控制健全有效,审计人员可以通过各种审计程序,如检查、观察、函证等,获取到可靠的证据来支持其审计结论。相反,如果可审计性较差,如会计资料缺失、内部控制混乱,审计人员可能无法获取足够的证据,这就会导致审计意见的可靠性受到影响。在这种情况下,审计人员可能无法确定财务报表是否存在重大错报,从而难以发表恰当的审计意见。
其次,可审计性决定了审计范围的完整性。可审计性高意味着审计人员能够对被审计单位的各个方面进行全面、深入的审查。审计范围涵盖了财务报表的所有项目以及与财务报表相关的内部控制等。如果可审计性不足,审计范围可能会受到限制。比如,被审计单位拒绝提供某些重要的文件或资料,或者存在一些特殊情况使得审计人员无法对某些业务进行审计。审计范围的受限会使审计人员无法对财务报表整体发表无保留意见,可能需要根据受限的程度发表保留意见、无法表示意见等。
再者,可审计性关系到审计风险的评估。可审计性好的情况下,审计风险相对较低。审计人员可以通过有效的审计程序发现和控制可能存在的重大错报风险。然而,如果可审计性差,审计风险会显著增加。例如,被审计单位的业务复杂且缺乏透明度,审计人员难以准确评估其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这就增加了审计失败的可能性。为了降低审计风险,审计人员可能会调整审计程序和方法,但如果可审计性问题无法解决,最终会影响审计意见的类型。
最后,可审计性影响审计意见的可信度和权威性。当审计人员基于良好的可审计性开展审计工作,获取了充分的证据并对被审计单位进行了全面审查后,所发表的审计意见更具可信度和权威性。投资者、债权人等财务报表使用者会更愿意相信这样的审计意见,并据此做出决策。相反,如果可审计性不佳导致审计意见存在不确定性或局限性,其可信度和权威性就会大打折扣,财务报表使用者可能会对审计意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