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等待期内进行权益结算的计量需要依据企业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相关规定来操作,以下为您详细介绍其计量方法和要点。
首先,对于授予后立即可行权的换取职工服务的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应在授予日按照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同时增加资本公积。这里的授予日是指股份支付协议获得批准的日期,而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则需根据市场价格等因素合理确定。
对于存在等待期的权益结算股份支付,在等待期内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企业应当以对可行权权益工具数量的最佳估计为基础,按照权益工具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资本公积。也就是说,要根据预计可行权的权益工具数量和授予日确定的公允价值,计算出当期应确认的成本费用金额。
在计算过程中,可行权权益工具数量的估计非常关键。企业需要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如员工的离职率、业绩条件的达成情况等。随着时间推移,若后续信息表明可行权权益工具的数量与以前估计不同,应当进行调整,并在可行权日调整至实际可行权的权益工具数量。
等待期长度的确定也不容忽视。等待期是指可行权条件得到满足的期间,通常由股份支付协议规定。在等待期内,企业要持续对可行权情况进行评估和计量。
当达到可行权条件后,企业不再对已确认的相关成本或费用和所有者权益总额进行调整。行权日,企业应根据实际行权的权益工具数量,计算确定应转入实收资本或股本的金额,将其转入实收资本或股本。
例如,甲公司授予100名管理人员每人100份股票期权,授予日权益工具公允价值为10元,规定这些管理人员从2023年1月1日起在公司连续服务3年,即可以每股5元购买100股公司股票。在2023年末,甲公司预计未来两年将有10名管理人员离职,那么2023年应确认的成本费用=(100 - 10)×100×10×1/3 = 30000元,同时增加资本公积30000元。在后续期间,若实际离职情况与预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