控制测试并非都能用抽样。
抽样是指注册会计师对具有审计相关性的总体中低于百分之百的项目实施审计程序,使所有抽样单元都有被选取的机会,为注册会计师针对整个总体得出结论提供合理基础。在控制测试中,当同时存在下列情况时,注册会计师不宜使用审计抽样:
- 总体由少量的大额项目构成。在这种情况下,对每个项目进行测试才是更恰当的做法,因为少量大额项目对总体特征影响重大,抽样可能无法准确反映总体情况。
- 存在特别风险且其他方法未提供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特别风险通常意味着重大错报风险较高,注册会计师需要更直接、更全面的审计证据,抽样可能无法获取足够的证据来应对特别风险。
- 未留下运行轨迹的控制。审计抽样通常适用于对留下运行轨迹的控制进行测试,因为可以通过对这些轨迹进行抽样检查来推断控制的有效性。而对于未留下运行轨迹的控制,如职责分离等,无法通过抽样的方式来验证其执行情况。
不过,当控制的运行留下轨迹时,注册会计师可以考虑使用审计抽样实施控制测试。例如,在对文件记录的审批控制进行测试时,由于文件上会有审批的痕迹,就可以运用审计抽样方法,从众多文件中抽取一定数量的样本进行检查,以推断总体控制的有效性。
综上所述,控制测试不是都能用抽样,需要根据具体情况判断是否适合采用抽样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