额外购买选择权是指企业在销售商品或提供服务的同时,给予客户一项在未来可以额外购买商品或服务的权利。当满足一定条件时,企业需要对额外购买选择权的交易价格进行分摊。
首先,判断额外购买选择权是否构成单项履约义务是决定是否分摊的关键。如果客户行使该选择权购买额外商品或服务时,能够以反映该商品或服务单独售价的价格进行购买,通常认为该选择权不构成单项履约义务,无需进行交易价格的分摊。例如,客户在购买一件商品时,获得了一张按市场正常价格购买另一件商品的优惠券,这种情况下,该优惠券对应的额外购买选择权不构成单项履约义务。
然而,如果该选择权向客户提供了一项重大权利,即客户行使该选择权购买额外商品或服务的价格低于其单独售价时,该选择权就构成了单项履约义务,企业应当将交易价格在原合同的履约义务与该额外购买选择权之间进行分摊。比如,企业销售一套健身课程,同时给予客户一张以明显低于单独售价的价格购买后续进阶课程的优惠券,由于客户获得了以优惠价格购买进阶课程的重大权利,此时就需要对交易价格进行分摊。
在分摊交易价格时,企业应按照各单项履约义务所承诺商品或服务的单独售价的相对比例,将交易价格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对于额外购买选择权,其单独售价可以通过多种方法合理估计,如参照企业向其他客户单独销售该商品或服务的价格、采用市场调整法或成本加成法等。分摊后的交易价格在各单项履约义务履行时分别确认为收入。当客户未来行使额外购买选择权时,企业按照分摊至该选择权的交易价格确认收入;若客户未行使该选择权,企业应在选择权失效时将分摊至该选择权的交易价格确认为收入。
综上所述,额外购买选择权是否分摊取决于其是否构成单项履约义务,而构成单项履约义务的核心判断标准是客户是否获得了重大权利。只有在构成单项履约义务的情况下,才需要对交易价格进行合理分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