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时段期后事项所涵盖的时间是指审计报告日至财务报表报出日这一期间。
审计报告日是注册会计师完成审计工作的日期,在这一天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已经执行了所有必要的审计程序,获取了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能够对财务报表整体发表审计意见。而财务报表报出日则是指被审计单位对外公布已审计财务报表的日期。
在第二时段内,注册会计师负有被动识别期后事项的责任。也就是说,注册会计师没有责任针对财务报表实施审计程序或进行专门查询,但如果知悉可能影响财务报表的事实,注册会计师应当与管理层和治理层(如适用)讨论该事项,确定财务报表是否需要修改。如果需要修改,注册会计师需要根据不同情况采取相应措施。
若管理层修改了财务报表,注册会计师应当根据具体情况实施必要的审计程序,比如针对修改后的财务报表获取新的审计证据,并针对修改事项出具新的审计报告。新的审计报告日期不应早于董事会或类似机构批准修改后的财务报表的日期。
若管理层不修改财务报表且审计报告已提交,注册会计师应当通知管理层和治理层(除非治理层全部成员参与管理被审计单位)在财务报表作出必要修改前不要向第三方报出。如果财务报表仍被报出,注册会计师应当采取适当措施,以设法防止财务报表使用者信赖该审计报告。
明确第二时段期后事项的涵盖时间以及注册会计师在此期间的责任等内容,对于保证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以及审计工作的质量都有着重要意义,它有助于维护财务报表使用者的利益,使他们能够获取到可靠的财务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