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5周年

非居民企业应纳税额咋算?

来源: 正保会计网校 编辑:正小保 2026/02/09 15:42:07  字体:
非居民企业应纳税额的计算需要根据不同情况来确定。非居民企业是指依照外国(地区)法律成立且实际管理机构不在中国境内,但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或者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但有来源于中国境内所得的企业。

对于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非居民企业,其应纳税额的计算与居民企业有相似之处。首先要确定应纳税所得额,应纳税所得额是用收入总额减除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各项扣除以及允许弥补的以前年度亏损后的余额。收入总额包括销售货物收入、提供劳务收入、转让财产收入等各种形式的收入。不征税收入和免税收入有明确的税法规定,各项扣除要符合税法规定的范围和标准,比如成本、费用、税金、损失等。在确定了应纳税所得额后,适用的企业所得税税率一般为25%,应纳税额的计算公式就是应纳税所得额乘以25%的税率。

而对于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或者虽设立机构、场所但取得的所得与其所设机构、场所没有实际联系的非居民企业,其应纳税所得额的确定则有所不同。对于这类企业来源于中国境内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和利息、租金、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收入全额为应纳税所得额;转让财产所得,以收入全额减除财产净值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这里所说的收入全额是指非居民企业向支付人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这类非居民企业适用的税率为20%,但实际减按1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应纳税额的计算公式就是应纳税所得额乘以10%的税率。

例如,某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取得来源于中国境内的特许权使用费收入100万元,那么其应纳税所得额就是100万元,应纳税额为100×10% = 10万元。再如,另一家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非居民企业,某年度收入总额为500万元,不征税收入为20万元,各项扣除合计300万元,允许弥补的以前年度亏损为50万元,那么应纳税所得额为500 - 20 - 300 - 50 = 13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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