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有待售非流动资产的分类需要遵循一定的标准和原则,以下为您详细介绍。
首先,企业主要通过出售而非持续使用一项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收回其账面价值的,应当将其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这里的处置组是指在一项交易中作为整体通过出售或其他方式一并处置的一组资产,以及在该交易中转让的与这些资产直接相关的负债。
对于非流动资产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需要同时满足两个条件。一是可立即出售,即根据类似交易中出售此类资产或处置组的惯例,在当前状况下即可立即出售。例如,企业有一套闲置的房产,产权清晰,不存在任何法律纠纷或其他阻碍出售的因素,就满足可立即出售的条件。二是出售极可能发生,即企业已经就一项出售计划作出决议且获得确定的购买承诺,预计出售将在一年内完成。这里的确定的购买承诺是指企业与其他方签订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购买协议,该协议包含交易价格、时间和足够严厉的违约惩罚等重要条款,使协议出现重大调整或者撤销的可能性极小。
符合持有待售类别划分条件的非流动资产主要包括固定资产、无形资产、长期股权投资等。但并不是所有非流动资产都能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比如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采用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计量的生物资产、职工薪酬形成的资产等,不适用持有待售类别的相关规定。
企业在进行持有待售非流动资产分类时,需要严格按照准则要求进行判断和处理,以确保财务报表能够准确反映企业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同时,对于持有待售非流动资产的分类判断需要企业管理层基于实际情况进行专业的估计和判断,并且在后续情况发生变化时,及时对分类进行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