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质量控制复核是确保审计工作质量的重要环节,其要求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人员要求方面,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员应当具备履行职责所需的技术资格,包括必要的经验和权限。他们需要拥有丰富的审计经验、专业知识和良好的职业判断能力,能够独立、客观地对项目进行复核。复核人员不能是本项目的审计小组成员,以保证复核的独立性和客观性。
业务范围要求上,并不是所有的审计项目都需要进行项目质量控制复核。通常对所有上市实体财务报表审计实施项目质量控制复核,同时会计师事务所还会确定需要实施项目质量控制复核的其他业务类型,比如涉及公众利益范围较大、风险较高的项目等。
复核时间要求严格,项目质量控制复核应当在出具审计报告前完成。这意味着在审计工作的关键节点,复核人员要及时介入,对项目组作出的重大判断和在准备审计报告时得出的结论进行客观评价,以确保审计报告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复核内容要求细致全面,复核人员要对项目组作出的重大判断进行复核,例如重要性水平的确定、风险评估结果等。还要对在准备审计报告时得出的结论进行评价,包括审计证据的充分性和适当性、审计调整事项的合理性等。复核过程中,要详细检查审计工作底稿,确保工作底稿能够支持审计结论。
记录要求方面,会计师事务所应当制定政策和程序,要求记录项目质量控制复核情况,包括有关复核的执行情况、复核人员识别出的任何缺陷,以及形成的结论等,以便后续查阅和质量监控。
总之,项目质量控制复核的各项要求是一个有机整体,共同保障了审计工作的质量和审计报告的可信度,维护了社会公众的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