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综合收益是指企业根据其他会计准则规定未在当期损益中确认的各项利得和损失。以下详细介绍其他综合收益的核算方法。
首先要明确其他综合收益的分类,它分为以后会计期间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和以后会计期间满足规定条件时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两类。
对于以后会计期间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主要包括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导致的变动、按照权益法核算因被投资单位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变动导致的权益变动,投资企业按持股比例计算确认的该部分其他综合收益项目、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权益工具)公允价值变动及外汇利得和损失。以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导致的变动为例,企业应当在设定受益计划结算时,确认一项结算利得或损失,将其计入其他综合收益,且后续不能重分类进损益。
对于以后会计期间满足规定条件时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常见的有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债务工具)公允价值变动、按照金融工具准则规定计提的信用减值准备、存货或自用房地产转换为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时,转换日公允价值大于原账面价值的差额、权益法下被投资单位其他综合收益变动中归属于本企业的部分等。以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债务工具)为例,资产负债表日,该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高于其账面余额的差额,借记“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科目,贷记“其他综合收益”科目;公允价值低于其账面余额的差额做相反的会计分录。当该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时,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应当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当期损益。
在财务报表列报方面,其他综合收益在利润表中单独列示,在资产负债表中作为所有者权益的组成部分列示。企业需要准确核算其他综合收益,以真实反映企业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为财务报表使用者提供更有用的决策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