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止税基侵蚀的国际措施是全球税收治理中的重要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加强国际税收情报交换。通过签订双边或多边税收情报交换协议,各国税务机关能够共享纳税人的金融账户信息、交易记录等。例如,经合组织(OECD)推动的自动情报交换标准(CRS),使得参与国家和地区之间定期自动交换金融账户信息,这大大提高了税务机关对跨国纳税人海外资产和收入的透明度,减少了纳税人利用信息不对称进行税基侵蚀的可能性。税务机关可以根据这些情报,准确核实纳税人的全球收入情况,防止其通过在低税或无税地区隐匿资产和收入来侵蚀本国税基。
二是制定和完善转让定价规则。跨国企业常常通过不合理的转让定价,将利润转移至低税地区,从而侵蚀高税国家的税基。为应对这一问题,国际上形成了以独立交易原则为核心的转让定价规则。OECD发布的《转让定价指南》为各国提供了详细的指导,要求企业在进行关联交易时,遵循独立企业之间的交易原则确定价格。同时,各国也在不断加强对转让定价的监管和调查力度,例如要求企业提供详细的转让定价文档,对不符合独立交易原则的转让定价进行调整,以确保利润在经济活动发生地和价值创造地合理分配。
三是实施受控外国公司(CFC)规则。CFC规则旨在防止本国居民企业通过在低税国家或地区设立受控子公司,将利润囤积在境外,延迟或逃避本国纳税义务。当本国居民企业对境外子公司具有一定的控制程度,且该子公司的利润主要来源于消极所得(如利息、股息、特许权使用费等)时,即使这些利润没有实际分配回本国,本国税务机关也可以将其视同已分配,要求居民企业就该部分利润缴纳本国所得税。许多国家都制定了适合本国国情的CFC规则,以保护本国税基。
四是加强国际税收协定的修订和执行。国际税收协定的主要目的是避免双重征税和防止国际逃避税。近年来,各国不断对税收协定进行修订和完善,以适应经济全球化和数字经济发展的新趋势。例如,在协定中增加反滥用条款,如利益限制条款(LOB)和主要目的测试(PPT),防止纳税人通过滥用税收协定来获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