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成本与份额差额的处理方式需要根据不同的投资情况进行区分,以下主要从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以及非企业合并方式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这几种情形来详细说明。
在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中,购买方在购买日应当按照确定的企业合并成本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企业合并成本包括购买方付出的资产、发生或承担的负债、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之和。当投资成本大于取得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时,差额部分体现为商誉,不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而当投资成本小于取得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时,其差额应当计入当期营业外收入,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例如,甲公司以 5000 万元购入乙公司 60%股权,购买日乙公司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为 8000 万元,甲公司投资成本 5000 万元大于取得份额 4800 万元(8000×60%),差额 200 万元为商誉;若乙公司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为 9000 万元,甲公司投资成本 5000 万元小于取得份额 5400 万元(9000×60%),差额 400 万元计入营业外收入,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成本为 5400 万元。
对于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合并方以支付现金、转让非现金资产或承担债务方式作为合并对价的,应当在合并日按照取得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与支付的现金、转让的非现金资产及所承担债务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应当调整资本公积(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资本公积(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的余额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比如,丙公司和丁公司同受 A 公司控制,丙公司以 3000 万元现金取得丁公司 70%股权,合并日丁公司所有者权益账面价值为 4000 万元,丙公司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为 2800 万元(4000×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