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大会是可以决定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的。
从《公司法》的规定来看,公司利润分配方案属于公司重大事项。根据相关法律,股东大会作为股份有限公司的权力机构,依法行使一系列重要职权,其中就包括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这是因为公司的利润分配涉及到全体股东的切身利益,不同的分配方案会对股东的收益产生直接影响。例如,是将利润以现金形式分配给股东,还是留存用于公司的再投资等,都需要全体股东通过股东大会来进行决策。
从公司治理的角度分析,股东大会是股东表达意愿、行使权利的重要平台。公司的利润是股东投资所期望获得回报的来源,股东有权通过股东大会来决定如何对这些利润进行分配。董事会虽然通常会制定公司的利润分配预案,但最终的决定权还是在股东大会。董事会制定的预案需要提交股东大会进行审议,股东大会会根据公司的经营状况、发展战略以及股东的诉求等多方面因素进行综合考量,然后以投票等方式来做出最终的决定。
在实际操作中,公司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董事会会根据公司的盈利情况、现金流状况等制定具体的利润分配方案,然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召开时,股东们会对该方案进行讨论、表决,只有经过股东大会批准的利润分配方案才具有法律效力,公司才能按照该方案进行利润分配。所以,股东大会在公司利润分配方案的决策过程中起着决定性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