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置投资时,损益的确认需要根据投资的不同类型,采用不同的方法进行处理。以下分别介绍交易性金融资产、债权投资、其他债权投资、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和长期股权投资处置时损益的确认方法。
对于交易性金融资产,处置时应将实际收到的价款与该金融资产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确认为投资收益。同时,要将原计入公允价值变动损益的该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变动转出,计入投资收益。例如,企业以100万元购入一项交易性金融资产,期末公允价值变为120万元,处置时收到130万元。则处置时应确认的投资收益为130 - 120 = 10万元,同时将之前计入公允价值变动损益的20万元转出到投资收益。
债权投资处置时,企业应将所取得价款与债权投资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投资收益。比如,企业持有一项债权投资,账面价值为95万元,处置时收到100万元,那么处置该债权投资应确认的投资收益就是100 - 95 = 5万元。
其他债权投资处置时,处置价款与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投资收益,同时,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应当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投资收益。假设其他债权投资账面价值105万元,其中包含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利得5万元,处置收到110万元,此时应确认投资收益为110 - 105 5 = 10万元。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处置时,处置价款与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留存收益(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也应当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留存收益。这是因为其他权益工具投资的持有目的主要是为了长期战略投资,其公允价值变动不计入当期损益。
长期股权投资处置时,处置价款与处置部分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投资收益。如果是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不能转损益的除外)、资本公积的金额,在处置时也应转入投资收益。比如,采用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为200万元,处置时收到220万元,同时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为10万元(可转损益),则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