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累积带薪缺勤是指带薪权利不能结转下期的带薪缺勤,本期尚未用完的带薪缺勤权利将予以取消,并且职工离开企业时也无权获得现金支付。对于非累积带薪缺勤的计量,通常遵循以下要点。
从会计处理的角度来看,企业一般不需要对非累积带薪缺勤进行额外的预计或专门的账务处理。这是因为非累积带薪缺勤的特点决定了其不会像累积带薪缺勤那样形成一项负债。企业在职工实际发生缺勤的会计期间,确认与非累积带薪缺勤相关的职工薪酬。
在计量时,主要依据企业的薪酬政策。企业通常会根据员工的正常工资标准来核算非累积带薪缺勤期间的薪酬。例如,如果企业规定员工享有一定天数的病假等非累积带薪缺勤,在员工实际休病假期间,企业按照该员工正常出勤时的日工资标准,正常计算其应得工资。也就是说,在员工缺勤期间,企业依然按照既定的薪酬体系支付工资,将这部分工资计入相应的成本费用科目。
假设企业员工张三的月工资为 6000 元,每月按 22 个工作日计算,日工资约为 272.73 元。若张三本月休了 2 天非累积带薪病假,企业在核算工资时,依然按照 6000 元的月工资标准将其工资计入相关成本费用,不会因为这 2 天的病假而减少应支付给张三的工资,也无需对这 2 天的缺勤单独进行特殊的计量和账务处理。
总之,非累积带薪缺勤的计量相对简单直接,企业按照正常的薪酬政策和工资计算方法,在员工实际缺勤期间正常核算和支付工资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