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换日的确定在会计处理中至关重要,不同的转换情形有着不同的确定标准,并且对会计处理产生多方面的影响。
对于投资性房地产转换为自用房地产,转换日通常是房地产达到自用状态,企业开始将房地产用于生产商品、提供劳务或者经营管理的日期。例如,企业将原本出租的写字楼收回用于自身办公,当企业实际开始在该写字楼办公的那一天就是转换日。在会计处理上,应当以转换日的公允价值作为自用房地产的入账价值,公允价值与原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公允价值变动损益)。如果转换前投资性房地产采用成本模式计量,那么要将投资性房地产的账面价值结转到自用房地产的账面价值。
自用房地产或存货转换为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时,转换日为租赁期开始日或用于资本增值的日期。如果企业将闲置的厂房出租,租赁期开始的日期就是转换日。当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计量时,转换日的公允价值小于原账面价值的,其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公允价值变动损益);公允价值大于原账面价值的,其差额计入其他综合收益。这种处理方式主要是为了防止企业通过转换来操纵利润。
转换日的准确确定直接影响到资产的计量和相关损益的确认。若转换日确定不准确,可能会导致资产价值计量错误,进而影响企业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反映。比如,提前或推迟确定转换日,会使企业的利润在不同期间出现不合理的波动,误导财务报表使用者对企业经营情况的判断。因此,企业必须严格按照会计准则的规定准确确定转换日,并进行正确的会计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