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产减值损失计量标准在不同类型资产中有不同规定,以下详细介绍几种常见资产的计量标准。
对于存货而言,当存货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时,应当计提存货跌价准备,计入当期损益。可变现净值是指在日常活动中,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企业通常按照单个存货项目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对于数量繁多、单价较低的存货,可以按照存货类别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与在同一地区生产和销售的产品系列相关、具有相同或类似最终用途或目的,且难以与其他项目分开计量的存货,可以合并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对于固定资产、无形资产、长期股权投资等长期资产,其资产减值损失的计量是根据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来确定。可收回金额应当根据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较高者确定。其中,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应当根据公平交易中销售协议价格减去可直接归属于该资产处置费用的金额确定;不存在销售协议但存在资产活跃市场的,应当按照该资产的市场价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金额确定;在不存在销售协议和资产活跃市场的情况下,应当以可获取的最佳信息为基础,估计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应当按照资产在持续使用过程中和最终处置时所产生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选择恰当的折现率对其进行折现后的金额加以确定。
当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时,企业应当将资产的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减记的金额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相应的资产减值准备。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得转回,但处置该资产时,应将相关资产减值准备予以转销。
总之,不同资产的减值损失计量标准各有特点,企业需要根据具体资产类型,严格按照会计准则的要求进行准确计量和处理,以确保财务报表能够真实、准确地反映企业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