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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计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的应纳税额?

来源: 正保会计网校 编辑:正小保 2025/12/21 14:28:08  字体:
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是指个人提供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非专利技术以及其他特许权的使用权取得的所得。其应纳税额的计算需要分情况来看,下面为你详细介绍。

首先是预扣预缴时应纳税额的计算。对于居民个人取得的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每次收入减除费用后的余额为收入额,每次收入不超过四千元的,减除费用按八百元计算;每次收入四千元以上的,减除费用按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计算。然后以每次收入额为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百分之二十的比例预扣率计算应预扣预缴税额。计算公式如下:
当每次收入≤4000元时,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 = 每次收入 - 800元,预扣预缴税额 = 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20%;
当每次收入>4000元时,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 = 每次收入×(1 - 20%),预扣预缴税额 = 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20%。

例如,小李取得一次特许权使用费收入3000元,那么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 = 3000 - 800 = 2200元,预扣预缴税额 = 2200×20% = 440元。若小李取得的特许权使用费收入为5000元,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 = 5000×(1 - 20%) = 4000元,预扣预缴税额 = 4000×20% = 800元。

其次是年度汇算时应纳税额的计算。居民个人综合所得(包括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按纳税年度合并计算个人所得税。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额减除费用六万元以及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和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百分之三至百分之四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 = 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 - 速算扣除数。其中,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收入减除百分之二十的费用后的余额为收入额。

对于非居民个人取得的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每次收入减除费用后的余额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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