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让限售股的计税基础是准确计算转让限售股应纳税额的关键要素,下面从不同情况来详细阐述。
对于个人转让限售股,根据相关规定,限售股转让所得个人所得税,以每次限售股转让收入,减除股票原值和合理税费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这里的计税基础就是限售股的原值和合理税费。限售股原值,是指限售股买入时的买入价及按照规定缴纳的有关费用。如果纳税人未能提供完整、真实的限售股原值凭证的,不能准确计算限售股原值的,主管税务机关一律按限售股转让收入的15%核定限售股原值及合理税费。合理税费则是指转让限售股过程中发生的印花税、佣金、过户费等与交易相关的税费。
对于企业转让限售股,区分不同情况确定计税基础。如果企业是因股权分置改革造成原由个人出资而由企业代持有的限售股,企业转让上述限售股取得的收入,应作为企业应税收入计算纳税。企业完成纳税义务后的限售股转让收入余额转付给实际所有人时不再纳税。依法院判决、裁定等原因,通过证券登记结算公司,企业将其代持的个人限售股直接变更到实际所有人名下的,不视同转让限售股。如果企业在限售股解禁前将其持有的限售股转让给其他企业或个人,企业应按减持在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登记的限售股取得的全部收入,计入企业当年度应税收入计算纳税。限售股转让收入扣除限售股原值和合理税费后的余额为该限售股转让所得。企业未能提供完整、真实的限售股原值凭证,不能准确计算该限售股原值的,主管税务机关一律按该限售股转让收入的15%,核定为该限售股原值和合理税费。
总之,转让限售股的计税基础主要围绕限售股的原值和合理税费来确定,不同主体(个人和企业)以及不同情形下在具体确定方式上存在一定差异,准确把握这些规定对于正确计算转让限售股的应纳税额至关重要。